房产纠纷|上海律师咨询|母女为房起争执,桂似春律师保障老年人权益,成功获取房产份额
点击量:656发布时间:2024-01-12 14:42:06
父母60年代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内地建设,从上海迁移到河南,当时将年仅几岁的女儿留在上海,由其舅舅进行抚养,时隔40余年,父亲已经去世,母亲也已年迈,想叶落归根,回到上海生活,于是将位于河南的房产进行变卖,将售房款交给上海的女儿,委托其在上海进行购房,女儿拿到钱款后,谎称外地户籍无法在上海购房,因此上海所购房产必须以女儿的名义进行购买,在此情况下,女儿用母亲的钱在上海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房产一套,母亲回沪后,一直居住在该房产内,但是由于母亲常年没有和女儿一起共同生活,双方矛盾不断,结果女儿以该房产不是母亲的为由,要求母亲搬离,母亲无奈找寻律师进行帮助。桂律师接手该案后,发现案件难度很大,汇款凭证不全,很多是现金交付,而且鉴于双方的亲情关系,根本没有收据,房产又登记在女儿名下,而女儿根本不承认其母亲给她的钱是用于购房,称当时母亲是为了补贴女儿家用而向其转账,但是通过桂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丝丝盘剥,加上整理出很多细节证据,又走访了一直抚养女儿的舅舅,说服他出来对整个看房、购房过程进行描述,最终在法院还原了事实的真相,法院对女儿进行了批评和教育,最终女儿认可了母亲出资购房的事实,将母亲在房产内的份额如数交还给母亲,桂律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老年人的正当权益,老母亲现在正在上海安度晚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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